2013年1月8日,本人由于交通事故,在当地医院就诊,1月10日,做了钢钉内固定手术,肇事者全职,承担了所以医药费。每次复查医生说恢复的很好,2013年10月14日,感觉大腿疼痛,去医院检查,发现钢钉断裂,找医院和肇事者都推卸责任,由于急需治疗,去了别的医院治疗,家里垫付了这次的医药费,现在我的这次费用应不应该有医院承担?
-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是,医院赔偿。如果不是,肇事者承担,建议请律师帮助办理
-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是,医院赔偿。如果不是,肇事者承担,建议请律师帮助办理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是,医院赔偿。如果不是,肇事者承担,建议请律师帮助办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