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家装公司订了合同,现已完工,但有一笔三期款12000元交由项目经理代为交给家装公司,但第二天他就卷款跑了,前几笔也由他代交并收到公司出具的收据,而这笔因为他跑了,所以没有收据只有他写的收条,现在公司不承认这笔钱,我应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05-08-11 22:58: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合同上有一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印鉴,取得乙方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除此以外的凭证,乙方不认可.
    家装公司认为施工经理的行为违反这条合同,所以要求我全承担.
    可是同样由他代交的钱我也拿到了收据,所以这条合同对他的行为有没有作用,能不能影响我要求他全承担.
  • 公司说他们已报案,难道他们一点责任都不用承担吗?毕竟是他们的员工,且公司收了我10%的管理费,且前三次都是由施工经理代交的款,并都收到了公司开具的收据.
  • 前三次都是由施工经理代交的款,并都收到了公司开具的收据.那么你有理由相信施工经理收款的行为是公司行为,你可以不再付款。
  • 如果事公司的员工,你应该没有社么责任的。
  • 1、装修合同上是否注明该项目经理是受到公司委托的全权代理人?
    2、请直接电话详细咨询为好。
  • 如果是其个人行为,公司可以要求你付款,你可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