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1990年经省人事厅招考录用的全额财供人员!身份是干部!2004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当时是转制(财供改以钱养事)政府有文件!2005年底当时的改革领导小组下发文件要我分流!几经交涉!被逼办理手续!我现在查找当时文件出台的文稿!一直没有!那要我下岗的文件合法吗?我奔波五年!县政府没有答复!我现在可以提起诉讼吗?

民事相关
2013-11-12 21:19:57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