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结婚不到一年提出离婚,领了结婚证,男方要求彩礼和日常生活中用的钱要退回,请问需要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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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们领了证,就是夫妻关系了,夫妻离婚:
关于彩礼返还。《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了几种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2款规定:“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您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是否返还彩礼。
关于日常生活中的钱。您的问题问的有些模糊,要考虑该笔钱是婚前还是婚后花销,用途是什么,夫妻双方有无约定财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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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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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了几种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2款规定:“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您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是否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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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请求退还彩礼,有争议的可起诉,法院可能判决部分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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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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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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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