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方协议离婚,我抚养孩子,由于我在北京无住所,男方说办离婚后用孩子名字买房,他们把钱打到我账户上还贷款,并公证说我不能用这个房子做婚房。我想咨询下男方将来有什么理由和方法能要回孩子抚养权?我应该如何避免这样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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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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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男方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证明你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或者孩子年满十周岁后表示愿意跟随父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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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般归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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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他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而争取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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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孩子由你抚养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一般这个由法院掌握,但如果你有生活恶习如吸毒,受到刑事处罚,殴打虐待孩子等情况,法院会考虑比啊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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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双方可以订立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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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比如觉得你不能照顾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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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对孩子好,他不能要回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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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男方有利于孩子成长和教育,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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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可以通过诉讼主张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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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