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因我公司由原来的三来一补(11.6号到期)转型为外商独资(11.7号挂牌),公司名和法人均更改,新合同没有签订,现员工按相关劳动法律和有关法院审理纠纷解释要求工厂赔偿工龄补偿,公司不予处理,届时2000多员工停工要求索赔,请问廖律师我们的索赔要求是否正当合法,如厂方一再否决,我们通过法律诉讼可否?至于诉讼费用和胜算就会是怎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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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企业改制行为原劳动合同是继续有效的,如工龄不连续计算,你们可要求经济补偿.
追问:周律师你好:现在的旧合同已停止,厂房要重新签新内容合同,但员工赞拒签
解答:建议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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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工龄纳入新公司,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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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在 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本律师的指导下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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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