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江苏南通拆迁,1988年的时候老人就已经去世了,2000年老人的房屋已拆迁,当时是集体拆的,后来因为人不在了,房屋也没有再盖。2011年我们又是二次拆迁,现在就是电脑上还能查出有老人的房产证,这个房产证是2000年未拆迁之前的房产证,然后这种情况我们这有些人家二次拆迁的时候还能享受这个老人的遗产房权,能享受到福利,有些人却未能享受到。请问我们到底能不能享受老人的遗产房权?如果能,我应该怎样维权?如果不能,那为什么有些人又能享受到呢?麻烦律师能解答我这个疑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