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别人手里兑了一个店面(他也是从商场租的,营业执照名是他的,等到明年3月份商场才能换成我的营业执照名字。我才能和商场直接签合同),在今年3月份,与他签订的合同,并一次性交完一年租金8万,并签订了私人转让协议,还一次性交了转让费(好处费)3万。
随后到7月份,因为一些原因,商场实行免租金5个月,我想问下,商场实行免租金了。
【我是不是可以向他要回那5个月我交的租金费用?】
(他也是从商场租来的,又转租给我,并从中把租金提高,又赚一笔钱。商场原租金,6万一年,他租给我是8万,他赚2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