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我是卖家,通过中介于买家签订三方协议,其中约定买家在一个约定的时间内向中介提交办理贷款的资料与相应的费用,现在已经超过约定时间近半个月,买家还没有向中介提交全贷款所需材料。这个前提下:
1、买方是否构成违约?
2、中介作为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的中间人,对此是否负有责任?如果有责任该如何承担?
3、作为卖方,我是否可以以买方违约为原因终止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获得相应赔偿损失?
4、“买方超过约定时间为一般性违约,卖方以此终止买卖交易为
谢谢根本性违约。”这一说法是否正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