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专家:
你说如果我嫂承认我交的就行,她当然不会承认,她还说她为此借了钱,所以她说是她出的钱,如果是这样,怎么办?她的借条,是我哥去世后她找人写的,这有效吗?
如果她不承认是我们出的,她就不用还我们钱了吗?
附:
再问律师:继承
尊敬的律师:
非常感谢你的迅速回复,但我仍想问的是:
我们当时为哥出的用于治疗的钱只有当时医院开出的治疗单据或发票,这能作为证据要求我嫂返还吗?嫂会不会说有这些单据只能说明你们出钱,但你们是自愿的,不用返还,还有,是否兄弟之间有出钱治病的义务,我们这些钱能要回来吗?
房子问题真的要等房产证出来才行吗?现在能不能要求房管局加上我父母的名字?我们担心房产证出来嫂就把房子卖了?
在线等待中,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