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亲戚跟朋友出去宵夜,酒后开摩托车(没年审没买保险)载住一人,撞上花坛,我亲戚当场死亡,乘坐者受伤住院。这样情况死者是否要承担伤者的治疗费用?伤者明知死者饮酒,还乘坐他的车,是否也有责任?
现在交警处理通知书是我亲戚负全责,乘坐者无责,请问这样判决合理吗?
还有伤者现在做了两次手术,全身不能动,还需要一次开脑手术。现在双方家属协议,死者方赔偿4万元给伤者(到现在已用10多万,后续应该远不止这个数),伤者从协议签订日起不再追究这事故引起的所有赔偿。在伤者没出院还需要治疗的时候签订这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是否必须要伤者本人按指模?(由于伤者的手不能动,神智清醒)。如果签订这协议以后他到法院起诉,我们是否还需赔偿。
万分着急,盼回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