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家私企,现在公司高层换人要更改经营方式,取消北京这边我所在的部门,转移到广州总部去,现在公司给进行调岗,转移到其他部门,是人事部临时通知的,并没有做文面通知的邮件等。转岗后还会有3个月的试用期,知道在试用期间被解雇是没有赔偿的,怕公司是利用这样的转折来变相裁员。在公司已经一年多了,而且人事部说不同意转岗也是没有补偿的, 而且公司人事给出的联系是就两个方向一是转岗,二是保留原职。转岗的话会出现一个新的试用期。保留原职的话呢人事说公司形态转移后重心放到广州北京就会没有新的数据进行到我这里补充或给残旧不好的数据,电销行业没有数据填充了就等于是在逼迫离职呢。而且人事部的说公司很可能会这么做。如果不同意转岗的话,公司的这种方式是否能够进行仲裁还是需要其他方式进行处理?如果可以仲裁的话该怎么进行? 最终的赔偿金问题是怎么算的?因为我是销售行业的,如果我这样的情况,最终如果有赔偿金的话是应该怎么算的,是按着底薪算还是加上提成之后的薪资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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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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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劳动仲裁。是按底薪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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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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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