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开车撞到人了.2013.7.19日中午12点在一个十字路口撞的,当时我急着救人没想到破坏了现场,交警就要我负全责,过了一个月被撞人拿了一个清单给我看9960块,光光误工费就7000多,医药费2000多,她的摩托车修了200多,然后8.28号那天我受不气,一气之下就离开了公司,公司刚开始也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直到今月的11.1号家里来了一封广东**法院的起诉书,说一告我,二告车主也就是老板,三告保险公司,我都不知道怎么办现在
-
其实你都可以不负责的,因由你单位负责,
-
积极应诉
-
要看了起诉材料后才好评估。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