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某公司工作了十多年,但因为自去年年底到今年十月份公司电脑(加域XP系统)时不时会有一些电脑中毒。而中毒后会导致部分数据被清理掉,造成一定的损失。由于该病毒木马会以双色球数据相类似名字出现,因此公司就认定我上过福彩网站导致的。最近一次是国庆节后。虽然我在那时根本没上过福彩网站,但公司一口咬定因为之前有上网记录就认定是我过错所致,因此责令我主动离职。不得已我走了。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是否有获得赔偿的可能?能有多少?另外,如果可以,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有效?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