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出版社的合同规定:本作品的其他著作权权利(包括摘编、注释、整理、汇编等)都归出版方甲方享有,甲方可自行使用,无需再向乙方支付额外报酬,但甲方不得任意篡改乙方著作内容,损害乙方的形象。甲方将翻译者乙方的本著作内容用于上述其他相关衍生纸质出版物,需要事先经过乙方书面同意。 现状: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出版该作品的精装本。又准备出版该作品的漫画版。精装本文字未改动,加了插图,变了版式。漫画版删了原作一半以上内容,保留的原作文字也有所改动。请问: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合同吗?该怎样对待出版社的行为?谢谢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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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
对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是侵权的行为,你可以先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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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出版社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违约,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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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违约,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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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交涉停止侵权,已侵犯著作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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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