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家里拆迁,但是户主是奶奶,当时只有奶奶的经济适用房名额,于是挂了奶奶的名额买了一套80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买房的钱都是我家人自己出的,有出资证明。现在我要结婚想把这套房子过到我的名下,请问
情况1:奶奶同意过户,需要我奶奶提供那些资料以便我过户?
情况2:奶奶可能会担心我拿了房主对她没有之前好,想把房产以遗嘱方式转到我名下。请问需要哪些手续才能使遗嘱一定生效?(有个原因是我大姑现在觊觎这套房子,如果我奶奶怕得罪人,两边都立了遗嘱这种情况有没有可能?)
情况3:奶奶不同意过户过户给我,请问如果奶奶过世后,我们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才能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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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 身份证 等,具体到到 房产所在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办理。
2,写遗嘱,到房产所在地 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可能。
3,搜集好你家出资的证据,一旦您奶奶过世,主张其他继承人归还出资后,分割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追问:请问 奶奶现在已经老年痴呆了 这套房子的户主是我奶奶,但是同户口只有我的名字。我对继承这套房子有没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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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按遗嘱的时间来看,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后一份的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前一份。所以,只要被继承人愿意,可以立多份公证遗嘱,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还有一种方式,你可与奶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但你要完全承担奶奶的赡养责任,为奶奶养老送终;如果你不履行协议的话,被继承人可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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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奶奶一起去办理公证遗嘱是效力最好的遗嘱方式。即使之后再办理自书遗嘱也不能推翻前面的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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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同意过户,直接去过户就可以。2把给你的房产遗嘱可以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公证遗嘱效力最大了。3奶奶不同意,等其过世后再打官司会很麻烦,到时候会有很多纠纷,继承纠纷,确权纠纷。不如现在不起诉,只是会引起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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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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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