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属于长安区一个城中村,我们家和邻居家都是5层的建筑,中间隔了一条宽3米的巷子。我们家的窗户在3米的巷子里开着。今日隔壁将房屋整体租给一个私人开医院或者宾馆(正在装修)。然后承租者在在和我们家相邻的巷子里的墙上装了9个大5P的中央空调,我们和邻家还有承租者协商要求拆掉空调。但是邻家和承租者拒绝了我们的要求。我现在想通过法院去解决。问题一:我们和邻家都只有宅基地使用证, 没有规划证,现在我以邻家违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 GB17790-1999》其中的5.5.4款国标关于空调安装为由起诉邻家,请问法院受理吗?问题二、我应该起诉邻家还是承租者,但是我现在找不到承租者真正的老板和单位?我该怎么办? 第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这个国标是否可以成为可以成为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