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常在什么情况下选择许可转让专利技术?这是企业竞争优势丢失的最可能的方式吗?请给予详细全面的解答。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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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和转让是专利实施的两种不同方式,都是实现专利价值的有利形式,不存在丧失竞争优势的说法。企业的竞争优势来源于不断的创新和知产保护,守不出优势。专利实施需与企业的经营战略紧密联系。一味地限制竞争对手,必然刺激替代产品的研发及使用,所以有偿予以他人使用许可是必要的。转让的原因,通常是储备的专利与自己未来的经营不相关,所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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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何时转让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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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自己产能不足,不许可他人生产不能扩大经营规模满足市场需要占领竞争对手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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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