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西城一品楼盘开发商本应该在今年7月20日交房,但至今仍然未交付,但其间两次通知收房。第一次是强制性的,通知书上写明过期不收视为接收房屋。第二次就是11月2日,但每次业主找开发理论他们就承认什么竣工手续都没有。业主要求开发商给出书面承诺完工期限,开发商也不给。僵持之下开发商说这不是强制交房,但业主要求其给出书面说明,说明不是强制交房,开发商又不肯给出!
请问这样的现状下是否只能根据合同赔偿违约金?就这样被他们开发商一次次的愚弄?隔三差五的发通知让你收房?是不是他一句不是强制就可以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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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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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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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打法院起诉追求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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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