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3日晚上19点许,在聚会喝完酒后,坐单位小车回单位。同乘一同事,开玩笑在我身后用车内安全带捩我脖子,第一次我挣脱开,后又捩我脖子致使我无法呼吸。出于本能向后打了几拳,其报警后经月余鉴定为轻微伤,治疗期间我积极给予康复营养以及赔偿,其治疗费共计1500元,我给予3000元,彼不同意,随向民警请求调解,要求50000元的各种赔偿,我不同意他的要求。因为我没有做鉴定,按照治安处罚条列以殴打他人行政拘留我五日封卷。其又向法院诉讼我,我该如何辩护,我该怎么辩护?我想请律师帮我处理一下,因工作忙我无法应诉,我是有偿请律师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