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职工,实行的是轮班制。上72小时,休72小时,即上三天休三天。
今年单位对职工请病假做出了新规定,请了病假要补上休的天数,考勤上病假还要照画。例:职工正常情况1、2、3应该号上班,4、5、6应该休班。但是这个职工因病1、2号请了病假,3号正常上班,按理4、5、6应该正常休班。单位1、2号给这名职工画了病假并要求这名职工4、5继续上班,否则4、5号也要画病假。职工认为4、5号如果补班了,就象国家法定节日调整一样,把1、2号上班调整为4、5号上了。这样1、2号病假就不应该再画了。如果画了1、2号的病假,4、5号就不应该补班。
请问:单位的这种规定合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