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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你处说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不超过12个月。前者没上限,你处有上限为12个月,到底以哪个为标准?

劳动纠纷
2005-08-08 19:40: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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