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希望自己能成为一名杰出的舞蹈家,1961年应邀参加了亚森•***公司(被告)组织的舞会。其后即去被告所办的学校学习,该校老师对原告大加赞赏,声称原告具有“优秀舞蹈家”的潜质。被告的训练价为每半小时14.5美元,原告先后买了8次半小时训练课程票,随后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买了所有14门舞蹈的训练课票,共花去31090.5美元,当原告明白自己不具有“优秀舞蹈家”的潜质后,便以欺诈为由诉至法院。
问题:这份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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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凭你 叙述无法确定,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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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无效 委托律师维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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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合同当面咨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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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