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父亲从2013年8月开始没有支付过孩子的生活费,期间有起诉离婚,法院最后判决不离,现和孩子父亲处于分居状态,能否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她父亲,向其索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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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的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也做了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所以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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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孩子名义起诉索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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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要求给付抚养费用
追问:谢谢吴律师帮忙解答。但是在立案大厅咨询以及向法官咨询的过程中,二者都说这种情况不予受理,该如何寻求救助?如果递交诉讼书是否会被驳回,如果被驳回该如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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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上述只是初步判断,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最好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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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