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合同,乙租甲的房子做生意,签订3年的合同,每年16万,第一年乙支付16万,后来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租金涨至19万,但一直没有重签合同,房子到期后乙租金欠一万元,现在甲方主张支付,但是乙方要求按合同16万支付,请问甲还能要回欠的一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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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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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证据证明租金已涨到19万就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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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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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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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回,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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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一些证据加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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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的,有口头协议加上实际履行的内容可以证明涨房租的事实,建议您电话或面谈说明详细情况,我们团队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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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甲是否能提交证据合同中约定的租金已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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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