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2010年1月到一家装修公司就职的。2月转正。目前在职。其间一直没签定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但有些同事有买。我没申请过公司要买。公司也没要求也问过我。现在我要离职。能要求公司补回在职其间的社保吗?还有我在的是一家分公司。公司不按薪酬制度给我的一笔提成。原因是其它分公司没有。我这也就没有。问题是。10年和11年我这边一直有发的。其它公司一直没发。12年时也没发给我了。我可以追回这笔钱吗?麻烦你百忙之中为我解答一下。谢谢了。我可以依法追回那部分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