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号我妈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处理,肇事司机全责。我妈当天在医院检查拍CT,检查结果肋骨骨折,左脚未骨折但感到疼痛,医生告知不需住院之后回家休养,过了10多日(也就是10月4日)左脚还是疼痛我带我妈去医院,医生建议做核磁共振并预约到了10月8日检查,之后发生了洪灾,直到10月21号才做完核磁共振,检查结果是左膝韧带撕裂,半月板损伤,需要做手术,费用在2w左右,我家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就去交警队希望对方能垫付医药费,经交警沟通对方以事故发生时间过久,无法判断伤是否由交通事故引起为由,拒绝垫付,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该做哪些事情,我妈医疗费怎么办能否由保险公司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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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自行解决医疗费用,保留单据。之后起诉对方肇事司机以及保险公司。具体问题可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也可委托当地律师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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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自行解决医疗费用,保留单据。之后起诉对方肇事司机以及保险公司。具体问题可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也可委托当地律师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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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对方不肯垫付只能你自己先垫医疗费,等病情基本问题及时做伤残鉴定,起诉解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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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