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目前是涉嫌故意伤害罪,我们是被害人一方,鉴定结果是轻伤。
前天由于轻信了嫌疑人对方,说先在律师事务所签了谅解书,然后就到公安局,在他们公证下就把赔款给我们,我们就相信了。结果去到公安局又没有办好,谅解书也被他们拿走了。
现在我们赔款没有拿到。不知道他们拿谅解书做什么去了。会不会对我们产生什么不好的结果?嫌疑人目前被刑事拘留,之前是治安拘留转了刑事拘留,会不会有了这个谅解书嫌疑人就被释放了。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今天又说先给一部分赔款,叫我们就先开一部分的收据。这样可以吗?会不会后面的钱就拿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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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安机关说明,你方并未收到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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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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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力的,建议及时要求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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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