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丈夫在婚前借了50万的巨款, 我一点都不知道, 现在我作为被告人需要偿还债务, 这50万不是用于共同生活的, 但是我不知怎么拿出证明,, 我们离婚协议上有“各自借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并且有法院公正的!请问我要还这笔债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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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负债,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另一方是否有清偿的义务,需要从对外和对内两方面来看:
1、夫妻双方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借的债务由各自承担”,该约定对婚姻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约束力,但对外没有约束第三人的效力;债权人以该债务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债务为由,要求夫妻双方偿还,另一方主张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后果;
2、对内来讲,主张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在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以向另一方进行追偿;另一方此时负有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义务,不能举证的,认定为个人债务。 因此,如果你不能举证,需要进行偿还;偿还之后可以向男方进行全部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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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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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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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无需承担还款义务。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如需帮助,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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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你前夫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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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个人债务,不需要你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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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笔债务应当由你丈夫本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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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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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提出证据,证明你不可能知情,且你的生活不需要这笔钱,而这笔钱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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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承担还款义务。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如需帮助,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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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