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能等同于遗嘱吗?
我哥于1996年与其妻经法院判决离婚,有一女,已为成年人,当时双方有一套60平方米,离婚时做价11万,给付其妻5.5万。并在离婚协议中书明,该房产待我哥百年后给女儿。但是当时我哥还有母亲健在,他们是在没有征得母亲同意,况且母亲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在离婚协议上签订的。且此房产还有一个曾经卖出过了户,后我哥又在家人(主要是我母亲出的钱)的帮助下,又把房产买了回来。今年七月,我哥因病去世,,其女儿在其前妻的纵容下,想独自继承房屋等所有财产,其依据就是我哥离婚
时的协议。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像这样的离婚能等同于遗嘱吗?我母亲有没有继承权,有多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