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银行员工为客户办理了信用卡,但是3个月后该客户透支1万多未还,现在联系不到该客户。找公安机关查询,发现该客户是外省人,该客户办理信用卡时留了单位地址和电话,加盖了单位公章,但均是造假。银行人员审核时,打了单位电话核实,因为造假,所以没有发现。身份上的地址也是伪造,但联网核查只显示名字和身份证号,未发现。想问银行人员失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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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应该是属于职务行为;职务行为是指在行使职权所发生的的行为,若是职务行为,原则上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应该又银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对于你个人来说,银行是会根据相应的规定对你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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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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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银行人员若是尽到了合理的审查注意义务,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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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作为银行的职员,若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了合理的审查义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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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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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