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2013年10月10日晚上九点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一五十岁女的突然横穿非机动车道被撞,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我朋友该承担什么责任,是否会判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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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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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嫌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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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事故责任认定。若主要责任,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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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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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终结果要看事故责任认定。若主要责任及以上,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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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要看事故责任认定。若主要责任及以上,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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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交警的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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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