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开车时把一辆私家车撞了,我是全责,没有人员受伤,车也不算严重,当时我的保险公司来了,对方不愿意来我平安保险的修车厂,一定要去他指定的4S店修理,结果工期长要12天才能交车,然后对方就要求我除修车以外,补偿他的所谓误工费,打车费1000元,请问我一定要支付给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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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不合法的,打车费合理的还是要给的
追问:您好,我想问一下,若从他的口中得知,他一天打车上班打车去这去那的用车频繁,我也一定要全额支付么,前提是他的4S店修车慢,若是来我这里修车也就4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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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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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