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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结婚两年了,有个一周岁的儿子,现在想离婚了。媳妇未生孩子前对我们家人都不错,自从生了孩子之后老是和我妈闹矛盾,我弟弟夹在中间很为难,但是我弟弟很老实,从来没有打骂过媳妇,婆媳虽然不好,但是媳妇生了孩子之后我妈做好了饭都给她端到他们屋子里面吃,她从来不让我妈抱孩子,我妈主动抱她也不给,所以她就老回娘家,他妈和她姨打电话骂我妈,也说我弟弟。后来多次之后她就先提离婚我弟弟什么也没说,后来过了几天又提离婚,吧孩子放我家,过了两天又来抢孩子,又骂街,自此之后双方无来往,现在俩人已经俩月没同居了,估计俩人也没感情了他妈是二月就闪婚了,结婚时我们家就一套村里的平房,婚前我弟弟买了量车,家电都是我家买的,她就陪嫁了电动车,我们家卖地了,每个人都分到了固定的钱,但是我们没给我弟弟单独一个存折,他结婚的钱都是我妈出的,他的钱结婚花的差不多没了,婚后他们经济是独立的,我想问如果离婚他们有什么共同财产呢,会不会要卖地分的我们家的钱呢?孩子现在和奶粉,肯定盼给她了,抚养费多少钱呢河北?我弟弟一月三千吧。调节估计是不能够了,只能起诉了,但是第一次肯定判离吗?财产有什么要分的呢?

民事相关
2013-10-21 12:25:1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共同财产均分,孩子女方抚养,您弟弟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如果地是你弟弟婚前取得且在个人名下,那么卖地的钱一般属于你弟弟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抚养费具体数额你们可以协商,无法协商则由法院判决,通常以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收入20-30%为标准,并结合孩子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最后的数额。
  • 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审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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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你好,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取得的原则上均分,抚养费以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为宜。
  • 您好!共同财产均分,孩子女方抚养,您弟弟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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