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均已去世,留下一座老房子,没有遗嘱,子女也未办理继承。如果儿子们排斥女儿们,在不办理继承的情况下,继续用原房产证上的名字(母亲名字),把老房子拆掉重建行得通吗?如果行得通房子建好后女儿们该怎么办?谢谢律师们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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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大家一起分割 可以作价补偿方式!
追问:由于该房子临街,底层可作店面,价值较大,他们不会想正常补偿,肯定会说无法补偿,在这种情况下经过法律调解能有效吗?如果正常的补偿条件得不到满足,女儿们该怎么维权呢?如果姐妹不同意是否兄弟也无法重建呢?谢谢律师们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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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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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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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