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被邻居夫妻二人殴打,导致手腕小骨被打断,手指被咬的血肉模糊,背部被硬物敲打淤青,身体多处被踢,报警以后,又做了鉴定,法医鉴定报告为轻伤,对方也做了鉴定为轻微伤(因为母亲在自卫过程中也使对方受了皮外伤)我们都将彼此的鉴定报告给了派出所,我方要求抓人,可派出所说没有足够证据,前几天录了口供,现在派出所扔没有动静,总是让我们私了,现在打人方不相信我方的鉴定报告,要求重新鉴定,可母亲的伤现在都好转了,再次鉴定还能够成轻伤吗?要是够不成轻伤,我们是不是冤了,对方要负的责任是不是也小了,该怎么办,要不要重新鉴定?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