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朋友一起去东莞找另外一个朋友玩,在车站坐了一辆黑车,上车之前朋友把他的电脑包让我提着,我就放在了座位后面,下车的时候,由于行李不较多,我们都忘了拿电脑包,后来黑车司机也没找到,电脑弄丢了,现在我朋友要我赔一台新的电脑给他,让我负全责(注:那电脑也不是他本人的,是他女朋友的),我究竟该不该承担责任?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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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和朋友前行朋友把电脑给你提着,你和他之间就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保管人未尽到保管人责任造成损失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鉴于你们之间保管合同关系形成后你并没有收费,则可适当减轻你的责任,按照保管物的实际损失来承担主要责任,你朋友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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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先求助公安机关,采取监控追查,找到司机以及寻回电脑最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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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可以有多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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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朋友前行朋友把电脑给你提着,你和他之间就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保管人未尽到保管人责任造成损失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鉴于你们之间保管合同关系形成后你并没有收费,则可适当减轻你的责任,按照保管物的实际损失来承担主要责任,你朋友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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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