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骑自行车在快车道上被车撞伤,交警判决主次我父亲占30%对方70%合理吗?住院医药费的问题也要和对方30%70%分吗?如果私了用分吗?起诉的话是不是就用分了?如出院后的费用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还要和对方30%70%分吗?出院后几日可已做伤残鉴定。颅内出血,颅底古折(耳朵里的古折),耳膜穿孔(耳膜破裂)是否能够定残。如果说我父亲在自行车道行驶,喝酒了被撞后验血每100毫克血液含乙醇50毫克,乙醇含量为0.05g%是属于饮酒,醉酒吗?是喝酒了判30%还是在快车道行驶占30%。谢谢盼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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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在快车道上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判你承担30%的责任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关于费用问题,按照你最终的费用总额,你承担费用总额的30%,对方承担70%。关于鉴定问题,一般出院三个月以后,可以申请鉴定。关于认定责任,不是分开的,而是综合各项后,才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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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责任认定 不服,可以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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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责任划分你承担费用总额的30%,对方承担70%。私了对你方不利,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不是醉驾,是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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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私了可以协商的,只要双方认可就行,各种费用是需要按实际花费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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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