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香港有开立公司以便国际客户付款,今天6月和一香港比利时人做了一单生意,其中一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我司打折,客户付款后出货。后来客户交货时遭遇他的客户扣货款。现在向我司诉讼。Court Case SCTC037163.13。按大陆这边的行规,折扣的产品没有质量理赔的。因为现在客户已提交投诉。我司想请律师辩护。请回复律师费或相关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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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行规问题,毕竟行规是不成文的。主要是你和比利时客户之间对于产品的质量瑕疵是如何约定的?
你卖给比利时客户,对方认可质量问题的,则你无需任何赔偿。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律师费要看案件的金额,100万以下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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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还是根据仲裁条款提请仲裁裁决?另该批货物质量问题是不是根本性违约?赔偿数额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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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香港诉讼的,必须聘请香港的大律师(出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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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