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人开车路过一路面较窄路段,与其他车辆会车,会车过程中路边几个喝醉酒的人因看不惯我们外地车牌司机会车慢、技术差,马上开出自己停在路边的车辆挡住我们的去路,强行将人从车里拉出来殴打,我妈妈上前想将人拉开,不料又上来3个人把我妈妈拉开,对我妈妈也进行拳打脚踢,我们报警后,送人去医院治疗,司机因对方有人用了石头导致眉毛那里逢了4针,我妈妈因把2颗牙齿的牙根打断了,所以取掉了2颗牙齿。请问:1、他们的伤能认定为轻伤吗?2、对方的性质可以怎样认定,可以属于刑事按件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