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老师您好!我与外地一个客户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因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签订地点等事项,现因尾款没有支付于对方,对方在当地的法院给在成都的我发送了一份民事裁定书、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请问当地的法院发送的这些是否有效?是否违背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纠纷
2013-10-12 11:41: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保密合同可以不签吗
7842
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民法典 2851
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合同履行地管辖司法解释
民法典 819
合同履行地管辖司法解释
合同履行地管辖权规定
民法典 490
合同履行地管辖权规定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26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33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8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53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6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22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