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去年因诈骗入狱,逮捕时私人物品被没收,一根项链(当时价值四万元),手机,钱包等。涉案金额是4万元,当时想要民警从轻发落,赃款退了,项链口头说不要了,给办案民警希望可以轻判,后来是判刑四年,判的很重!项链等私人物品也没退还。期间索要,警察一直推辞。现在已入狱一年零几个月,项链还能要回吗?
另外,今年七月份左右,希望可以减刑,当时的办案民警说可以帮忙,我们汇了一万五过去,但在八月份犯人在监狱出了意外,得了重病,现在保外就医治病,减刑也没有意义了,所以要求退还。催了很多次减刑的钱迟迟没有回复。我们还有当时给他汇款的单子。
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减刑的钱和项链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