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端午前,我单位上姓邹的同事5000元公款放在房间被偷,后找我谈话,暗示我无归原主此事化了,我让其报案。后邹报案,警察来后调查无果,在警察找我谈话之间,邹让我别向警察提及单位另外两起失窃事件。时隔多月,邹再次带来警察找我谈话,邹在旁非常肯定就是我盗窃他的钱财,并且说与我刚认识的一个星期时便肯定我是天生做贼,而且他自述在那时向他人诋毁我。地点在会议室,边上是监理单位和办公室,由于争吵大声,基本上我单位监理单位,包括隔壁施工队的人都有听到。当时我情绪很不稳定,警察只有把我带到警局,后再警局做了身份备案回到单位。今年,在一次有别家单位人员的会议上,暗示我偷窃他钱财(原话:你们要注意,这边很多小偷,我被偷过两次,一次没有被偷东西,一次是谁偷的已经知道了,但是还是没有解决)。又先后和我家两个亲戚说我盗窃他钱财,扬言要找我父母,我母亲在今年10月12日得知此事,对我工作环境很是担心。事已至此,此人还在不停暗示或向别人说我偷他钱财,严重损害我的人格,名誉,精神,让我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困扰。偷窃事件他无凭无据,却诬陷我偷他钱,而且毫无休止,我现在为此事烦透了。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