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想向大家请教一些问题。
我是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年前和其他几个朋友企业以企业名义申请了银行联保贷款。
现在我想把股权全部转让出去,变更法人代表,请问原有的借贷关系要在变更前结束吗?还是可以由企业法人继承,由新的法人代表负责?
因为大家都把贷款都投入到经营生产、购买设备原料去了,一时间也还不上,能不能我变更法人就只需要我先偿还就可以了?还是会影响到全部企业,需要全部一起偿还我这边才能变更法人代表?
我当时注册的是“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变更法人代表以后,公司的经营会不会影响到我的个人财产?如果没变更呢?
现在是不是需要变更为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联保的企业可以参股或者控股吗?
我可不可以通过签订股份买卖合同,把公司所有权转让给朋友,然后不变更法人代表,但是这样的话如果以后企业欠债或者倒闭,要不要我连带责任?牵涉到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