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很有钱,在我们结婚的时候给我们买的婚房是公公的名字,另外买的两幢房也是公公的名字,婚后我们生有两个孩子,我一直在家带孩子没有收入,老公月收入不足两千,跟本不够花的,公公有钱一直不管我们也不给我们,现在如果要离婚我和老公一点存款没有,我的两个孩子年龄相差不到三岁,当时是公公及力的劝说我们早要的,说钱和看孩子都不是问题,只要我再给他生个孙子,因为一胎是女儿,为这事还把我们的户口转到了东北,我一胎是剖腹产的医生说不能要太早,可为了他们我还是不到三年生了俩宝!当时买房子时公公是个很谨慎的人,他也许就是怕有一天万一我们离婚会分走他的家产和吧,所以我老公的名下没有一分钱!如果离婚我能得到什么?能索要补偿吗?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