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一个客户在2011年开始有加工往来,最近6月份我们公司写了一张类似欠条那样的纸条,上面写明欠款多少,有盖公章有签名,但是没有在上面承诺任何说什么时候付清加工费以及相关利息问题,也没有与盖客户签订任何加工合同,最近该客户把以此我们公司告上了法院,想问一下,我们能不能以没有签订合同及协议,也承诺什么时候付款,也没有说拒付款来反驳他?而且我们在6月27日给那个客户付过一笔加工费,在8月9日也付过一笔加工费,然后改客户就以我们只付了6月27日那一笔款把我们公司告上法院,我们可以提出反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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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已还清欠条上的欠款是可以的,而且债权人有权利在合理的期间内要求债务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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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这么反驳呀,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应该会给你还款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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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有权凭借欠条直接去法院起诉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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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证明已经还清是要支付的,债权人有权合理时间要求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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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提出8月9日也付过钱减少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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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证明已还清欠条的欠款是要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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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考虑提起反诉,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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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以已付清或已支付部分为由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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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有权凭借欠条直接去法院起诉你们的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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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