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面和别人借了50万,现在债主找我要钱,我才知道,对方说钱是用于做生意,以前也借过,都还了,我该怎么办?请律师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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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如下 详谈电话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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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没有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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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是用于共同生活需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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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提供证据证明您不知情,否则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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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该笔借款未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开支,你有权拒绝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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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干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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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难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你能证明有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或者证明该债务不存在,否则很可能要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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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