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爸2013年9月4号因工伤入院,并做了手术,肩胛骨的那里装了钢板,现在好一点了,但是里面还很疼。请问什么时候申请工伤鉴定?怎么申请工伤鉴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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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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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钢板取出后申请,工伤申请应向工伤保险经办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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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申请,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的,职工个人及家属也可申请。治疗终结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等级后再来评估索赔事宜,具体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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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势稳定之后才能鉴定,先申请工伤认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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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