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册了公司 验资报告和章程里都是A一个人出资 实际出资人是 B C D E,B C D E,最近股权发生变化想做股权结构调整,不想去工商办理手续,太复杂,法人A名字也不想变更,不持股。 B C D E出具文件按手印盖章去公证处公证 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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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但无法对抗第三人,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追问:隐名股东是不是有协议 不做变更 也有效, 但是就是不得对抗第三人? 还是必须公证后 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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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区别股权结构调整的方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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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可以协议方式对出资比例、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所做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不做工商变更,你么之间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
追问:不对抗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谢谢 还有一个 就会我把新章程 股东会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 都做好 隐名股东签字按手印 工商不做变更 是不是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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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议有效,但是不可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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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法人变革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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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