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和女方没订婚前同居了,后来女方怀孕了,女方家里要求男方订婚,男方订婚以后,在男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去,女方家就把孩子流掉了,女方家是不是应该把礼金还有订婚的东西还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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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实践中男女双方可能基于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而仅形成了同居关系,但是在法院释明相应法律规定后,男女双方基于感情状况可能愿意补办登记,若人民法院简单地判决返还彩礼反而有失公平或易引发矛盾。因此,在审理上述情形的彩礼返还案件时,人民法院应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必要时可向同居的男女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在其不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判决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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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双方并没有结婚的话,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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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判决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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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结婚了就可以要求退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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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个人要解除关系的话应当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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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双方并没有结婚的话,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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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